第一條 為確保沐鸣3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,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,高效推進沐鸣3建設,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工作實際,制定本制度🌪。
第二條 督查工作要緊緊圍繞沐鸣3中心工作,按照“項目管理、分工落實、全程跟蹤、注重結果”的原則,督促檢查相關工作的落實情況🐴🤛,確保沐鸣3行政決策事項的貫徹落實🩷。
第三條 成立沐鸣3督查工作領導小組,由校長任組長,常務副校長和分管行政的副校長為副組長🧎♂️⏬,相關部門(單位)負責人為成員✨,負責沐鸣3督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✭;領導小組下設督查工作辦公室,負責督查工作日常事務和具體工作的實施。督查工作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。
第四條 督查範圍
(一)上級要求沐鸣3辦理落實的事項🏷;
(二)沐鸣3行政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💅;
(三)董事會☢️𓀅、校務委員會決議👩🏽🔧👉🏽、決定及通知等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;
(四)沐鸣3領導批示和交辦的事項;
(五)其他需督查的事項🚶♀️。
第五條 督查程序
(一)立項督查。督查工作辦公室對需要立項督查的事宜👱,按照一事一項的原則,依據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,提出立項意見𓀇,報請沐鸣3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正式立項登記🤙🏿,明確工作項目內容💔、責任單位和辦結時限👹,向承辦部門(單位)發放項目通知單🌬,特殊情況電話通知或口頭交辦。對沐鸣3行政會議和沐鸣3領導已明確承辦部門(單位)和辦結時限的事項🧑🧒🧒,不再另發項目通知單。
(二)督辦催辦🕝。承辦部門(單位)按照要求認真辦理督查事項,並在規定時限內將辦理結果反饋至督查工作辦公室。督查工作辦公室要與承辦部門(單位)保持聯系、定期調度☸️🚼,及時跟蹤了解督查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,對于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事項,下發催辦通知單,督促承辦部門(單位)及時完成督查工作任務🤾🏽♀️。
(三)反饋匯報。督查工作辦公室對承辦部門(單位)上報的落實結果認真檢查核實、分析總結,及時向主管校領導匯報🏋️♀️。主管校領導審查同意結項的🈂️,對督查事項予以注結🧔🏽♀️;未同意結項的,退回承辦部門(單位)重新辦理👩🏿✈️。
(四)立卷歸檔。督查事項辦結之後,督查工作人員將有關材料收集齊全🧑🏽,及時進行整理歸檔備查,移交檔案部門管理。
第六條 督查方式
(一)全程督查。對于所有督查事項,督查工作辦公室原則上全程跟蹤🧖🏼、動態督查。
(二)調研督查🕵🏻♂️。對于必要的督查事項,根據督查工作需要🦌,督查工作辦公室可采取現場查看、走訪座談等形式進行調研或實地督查✍🏿。
(三)專項督查。對沐鸣3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,由沐鸣3領導負責,督查工作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(單位)實施專項督查。
(四)協調督查。對于督查中出現的一般性問題和矛盾,由督查工作辦公室進行協調⛳️;對于重要督查事項或涉及多個部門(單位)的難點問題🦻🏻,經沐鸣3領導同意💂🏽♀️,通過專題工作會議進行溝通協調,明確工作任務🤸🏻♂️🥊。
第七條 工作要求
(一)明確責任,協同辦理。各承辦部門(單位)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🍽。涉及兩個及以上部門(單位)承辦的事項,由主辦部門(單位)牽頭辦理🎴,協辦部門(單位)應積極配合🫳🏼。各部門(單位)確定1名聯絡員,協助開展督查工作👩🏼🦱。
(二)明確時限,務實高效👛。督查事項應有具體時限要求👮🏿,承辦部門(單位)要積極落實,並按規定時限辦結,確保件件有落實、事事有回音🚄。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辦結的🔋,應提前向督查室說明理由,報請主管領導決定是否延期。
第八條 結果使用
沐鸣3督查工作辦公室定期對各部門(單位)承辦督查工作的任務量🌎、辦結率等進行統計和通報🚵🏽,對落實督查工作成績突出👈🏻、成效顯著的部門(單位)和個人💇🏻♠︎,予以通報表揚🛜;對敷衍塞責、弄虛作假💕🎹、落實不力的部門(單位)和個人,予以通報批評並督促整改。一年內受到催辦督查3次以上的部門(單位)不得參評當年度考核優秀單位,主管負責人不得參與當年的評先樹優,納入年終績效考核。經督促整改仍未完成任務的,啟動問責機制,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🕕。
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⚈。